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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三十一章 伦敦见闻(5.8K) (第3/4页)
> 随后他思索片刻。 转身从车厢里拿了几枚土豆,小麦也很有默契的取出了几根面包,一起摆到了车头。 徐云用个小布袋将这些东西装好,递到小女孩面前,嘱咐道: “拿着吧,抱紧一点,别被人抢走了,如果很饿的话别吃得太急,那样对胃不好。” 咕噜—— 小女孩咽了口唾沫,接过布袋,鞠了个躬,便快步跑回了人群里。 徐云见说与小麦对视一眼,齐齐叹了口气。 结果不等他们继续感叹,一旁始终冷眼旁观的汤姆逊忽然开口了: “两位先生,献完爱心是不是很有感触?” 小麦这个憨小子丝毫没有察觉汤姆逊语气中的讥讽,使劲儿的点了点头: “没错,汤姆逊先生,这个小姑娘太可怜了。” 听到他这番话,汤姆逊嘴角微微翘起了几分: “可怜?你们先看看自己的口袋再说话吧。” 小麦闻言一愣,旋即便看向了腰间。 片刻过后。 他忽然啊了一声,双手飞快的在腰间摸来摸去: “咦,我兜里的烟袋呢?” 见此情形。 徐云也逐渐意识到了什么,左手手掌飞快的在腰间一按。 还好。 肾还在。 但两块他准备用于破成零钱的金块不见了。 随后他看向汤姆逊,若有所思的问道: “汤姆逊先生,那孩子......是个小偷?” 汤姆逊叹了口气,面色沉重的点了点头,道: “不错,应该是活跃在这一带的扒手团体,我看她偷走的东西不怎么值钱,所以也就没提醒你们这事儿。” “有些时候亏点钱反倒是好事,能多长一些记性,总比今后亏的难以翻身、甚至把命赔进去要好。” 徐云张了张嘴,似乎想要说些什么。 但最终还是没有说话。 孰能想到,那个看起来凄凄惨惨的小女孩,居然是一位扒手? 并且能在自己和小麦都没发现的情况下将东西偷走...... 不说她的技艺多精湛吧,至少不可能是一天两天就能速成的能力。 想到这里。 徐云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本作品的书名: 《雾都孤儿》。 这部作品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在抵达伦敦后,便误入了费金组织的贼窝,其中被培养成扒手的幼童便不下十余人。 《雾都孤儿》成书于1838年,社会背景与如今相差不会太大,内中也有很多信息足以充作参考。 因此在如今这个时期,孩童扒手其实是一类非常常见的‘工具’。 “如今随着工业发展,伦敦每年都有很多孩童成为孤儿流浪,这就也让那些幼童扒手变得更难分辨了起来。” 汤姆逊看着小女孩消失的方向,面色感慨的摇了摇头: “这些幼童扒手偷到的财务基本上都要上交给团伙首脑,自己实际上得不了太多东西。” “像你和麦克斯韦给她的那袋食物,三四颗土豆加上等量的面包对吧...她能分到半块面包和一颗土豆都算多了。” 说完他长叹一声,拍了拍一脸‘城市套路深’的小麦,指着检查站道: “好了,该到我们入城了,抓紧时间办正事吧。” ...... 虽然剑桥大学所处的剑桥镇并不在伦敦城内,但伦敦却是前往剑桥镇必须经过的一座大城。 等穿过伦敦城北,距离剑桥镇的距离就只有60英里不到的一片坦途了。 因此汤姆逊才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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